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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25478-3-/2023-04170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
 公开日期  2023-04-17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保山市纪委监委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公开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
2023-04-17   作者:sjwadmin 点击数: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年初共设置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满意度指标1条,所有指标均按年初预计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按年初预计绩效目标如期完成了该项目,暂未发现问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将进一步加强支出成本控制,提高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留置场所建设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一项关键性任务。保山市纪委市监委清河工作点自投入运行以来,高效运转,有力保障了市县两级以及省级相关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2022年开始与物业管理单位合作,由其提供专业物业管理服务,负责留置场所内办公楼、宿舍楼、室外区域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场所内各种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垃圾清运,绿化养护,保障工作人员及留置对象日常饮食等工作。

2022年,我委收到《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保财行〔2022〕14号)安排“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288万元,明确了该笔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留置场所物业管理费用。资金下达时设置了项目绩效指标,指标明确、可行。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保山市纪委市监委绩效自评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所涉及项目的各部门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绩效评价工作组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

2. 组织实施

绩效自评工作由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结合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指标体系及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得出绩效自评结论,汇总形成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288万元,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2022年度资金全部到位,年内共支出288万元,执行率为100%,该项目资金均使用在市纪委市监委留置场所物业管理费上,做到了专款专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市财政局要求,将上年度审核后的绩效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

附件【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