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正文
 索 引 号  01525478-3/20240418-00003  公开方式 
 信息名称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2022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
 公开日期  2024-04-18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保山市纪委监委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公开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2022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
2024-04-18   作者: 点击数: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2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备注

年度资金总额

426,838.50

426,838.50

426,838.50

10.00

100.00

1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26,838.50

426,838.50

426,838.50


10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22】2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拟将该笔经费用以弥补保山市纪检监察专网信息建设经费不足。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22】2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将该笔经费用以弥补保山市纪检监察专网信息建设经费不足。












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表

绩效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
改进措施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90.00

9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买一批涉密
设备

003 =

42.68万元

万元

42.68万元

40.00

40.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通过对纪检监察硬件设备的保障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生态

003 =

市本级和5县
(市、区)

市本级和5县
(市、区)

30.00

30.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保山市本级派驻机构及清河工作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满意度

004 >=

98%

%

100%

20.00

2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总分

总分值

总得分

自评等级

100.00

100.00

备注:

1.其他资金:请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栏注明资金来源。

2.实际完成值: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实际完成值。
3.分值:原则上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总分50分,效益指标总分30分,满意度指标总分10分。
4.自评等级:划分为4档,100-90(含)分为优、90-80(含)分为良、80-60(含)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系统将根据得分情况自动生成自评等级。

备注:

1.涉密部门和涉密信息按保密规定不公开。

2.一级指标包含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


附件【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2022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