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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25478-3/20240418-00004  公开方式 
 信息名称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2022年补助州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办案经费)
 公开日期  2024-04-18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保山市纪委监委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公开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2022年补助州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办案经费)
2024-04-18   作者: 点击数: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2年补助州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办案经费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备注

年度资金总额

3,659,900.00

3,659,900.00

3,659,900.00

10.00

100.00

1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659,900.00

3,659,900.00

3,659,900.00


10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留置场所办案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22】3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拟将该笔经费用以弥补保山市留置看护队伍勤务津贴、纪检监察辅助性公益岗位人员工资不足部分及保山市纪检监察专网信息建设经费、案件查办经费。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留置场所办案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22】3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将该笔经费用以弥补保山市留置看护队伍勤务津贴、纪检监察辅助性公益岗位人员工资不足部分及保山市纪检监察专网信息建设经费、案件查办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表

绩效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90.00

9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弥补保山市留置看护队伍勤务津贴不足。

005 <=

约40万元

万元

45万元

20.00

2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弥补从事纪检监察辅助性工作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不足。

004 >=

约70万元

万元

68万元

20.00

2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弥补纪检监察专网建设工作经费不足。

003 =

保山市本级、县(市)区

保山市本级、五县(市、区)纪委监委

20.00

2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弥补办案经费不足。

003 =

1年

1年

10.00

10.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通过对纪检监察硬件设备的保障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生态。

003 =

保山市本级、县(市)区

保山市本级、五县(市、区)纪委监委

10.00

10.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

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满意度。

004 >=

95%

%

100

10.00

1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总分

总分值

总得分

自评等级

100.00

100.00

备注:
1.其他资金:请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栏注明资金来源。
2.实际完成值: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实际完成值。
3.分值:原则上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总分50分,效益指标总分30分,满意度指标总分10分。
4.自评等级:划分为4档,100-90(含)分为优、90-80(含)分为良、80-60(含)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系统将根据得分情况自动生成自评等级。

备注:
1.涉密部门和涉密信息按保密规定不公开。
2.一级指标包含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


附件【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2022年补助州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办案经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