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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25478-3/20240418-00006  公开方式 
 信息名称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2023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
 公开日期  2024-04-18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保山市纪委监委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公开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2023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
2024-04-18   作者: 点击数: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3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备注

年度资金总额


240,588.00

240,588.00

10.00

100.00

1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40,588.00

240,588.00


10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3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23]267号)相关资金拨付情况,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拟在2024年将该笔资金用于弥补办理案件相关支出。

   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3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23]267号)相关资金拨付情况,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在2023年内将该笔资金用于弥补办理案件相关支出。












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表

绩效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90.00

82.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资金到位率。

003 =

100

%

100

10.00

1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弥补办案办公经费。

004 >=

118万元

万元

约4万元

20.00

18.00

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可在两年内安排支出,相关经费拟在2024年完成支出。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弥补保山市留置看护队伍勤务津贴、超编辅警伙食费补助等。

004 >=

150万元

万元

约20万元

10.00

8.00

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可在两年内安排支出,相关经费拟在2024年完成支出。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买保山市留置场所专用救护车1辆。

003 =

1辆

0辆

20.00

18.00

因相关采购程序在2024年方可完成,拟在2021年安排支出。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弥补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

004 >=

17万元

万元

0万元

10.00

8.00

“保山市纪检监察涉密专网”项目在2024年通过分保测评后支付相关费用。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通过对纪检监察硬件设备和软件条件的保障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生态。

003 =

1年

1年

10.00

10.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保山市本级派驻机构及清河工作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满意度。

004 >=

95%

%

100%

10.00

1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总分

总分值

总得分

自评等级

100.00

92.00

备注:
1.其他资金:请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栏注明资金来源。
2.实际完成值: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实际完成值。
3.分值:原则上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总分50分,效益指标总分30分,满意度指标总分10分。
4.自评等级:划分为4档,100-90(含)分为优、90-80(含)分为良、80-60(含)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系统将根据得分情况自动生成自评等级。

备注:
1.涉密部门和涉密信息按保密规定不公开。
2.一级指标包含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


附件【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2023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