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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纪时评: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

  • 发布时间:2026-06-09 16:46:08
  • 来源:云南法制报纪检监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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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市组建7个政治监督蹲点调研组到全市14个县(市、区)、42个市级部门开展2026年度政治监督蹲点调研,掌握调研所在单位或部门“一把手”履职尽责相关情况。这是昆明市第二年集中开展政治监督蹲点调研,重点了解去年调研和监督谈话发现问题的整改进度,相关部门“一把手”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方面的近期情况。目前,昆明市已探索形成“调研—反馈—整改—回头看—结果运用”的监督闭环机制,通过“蹲点调研+靶向谈话”双管齐下,带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查,持续压紧压实各级“一把手”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昆明市把开展谈心谈话作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重要方式,将“上级‘一把手’同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构建市、县、乡“三级联动”的谈话体系,推动形成“挂账督办—销号管理—跟踪问效”闭环整改机制,对整改落实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切实将问题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发展实效。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对全党全社会都具有“风向标”作用。“关键少数”和“风向标”这两个词,深刻揭示了领导干部对全党全社会所产生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群众认识和评价我们党,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风和纪律状况,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尤其是“一把手”作为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更应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当好示范、做好榜样。

“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实效,必须坚持唯物辩证法,既讲‘两点论’,又讲‘重点论’,在兼顾一般的同时紧紧抓住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在整体推进中破解重点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只有管住‘关键少数’特别是高级干部和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才有震慑力和说服力;广大党员是党的队伍的主体,管住这个‘绝大多数’,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保持良好氛围和环境。”这一重要论述,不仅深刻阐述了全面从严治党为什么要管住“关键少数”与“绝大多数”,而且教给我们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法论,为新时代切实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实效提供了重要遵循,为管好党、治好党指明了方向。

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既对广大党员提出普遍性要求,又对“关键少数”提出更高更严的标准,进行更严的管理和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深刻阐述抓住“关键少数”的必要性、重要性,要求领导干部勤于修身、严于律己,坚决防止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强调对“一把手”要从严要求,加强对“一把手”教育的针对性、管理的经常性、监督的有效性,促使各级“一把手”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必须清醒看到,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必须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大量事实表明,“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带坏队伍、搞乱风纪、污染生态,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一把手”违纪违法,既有理想信念动摇、外部“围猎”腐蚀的因素,也有日常管理监督不力的原因。加强党内监督,必须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把精准思维贯穿对“一把手”监督全过程,紧扣“人、事、权”三个关键支点,紧盯重大政策制定、重大工程审批、大额资金安排、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事项,找准切入点、着力点、落脚点,有效破解监督难、监督不到位问题,对“关键少数”进行更严的管理和监督。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大臣不廉,无以率下,则小臣必污。小臣不廉,无以治民,则风俗必坏。”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抓好“关键少数”与管住“绝大多数”是内在统一的关系,必须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坚持唯物辩证法,既讲“两点论”,又讲“重点论”,尊重管党治党的一般规律和科学方法。在兼顾一般的同时紧紧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在整体推进中破解重点难题,不断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实效。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对象上全覆盖,面向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做到管全党、治全党,重点是抓好‘关键少数’,管好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一把手’,在管党治党上没有特殊党员、不留任何死角和空白。”作为拥有过亿名党员、500多万个基层组织的大党,从严治党只是管住“关键少数”远远不够,必须用党规党纪管住“绝大多数”,做到“全覆盖”、“无例外”‌,实现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用纪律管住“绝大多数”,才叫全面从严治党。党的纪律是管全党的,是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要坚持‌“纪在法前”‌,防止“破窗效应”,对一般性违纪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通过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方式,让党员干部红脸出汗、知错就改,避免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久久为功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习惯和自觉。常态化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从思想和灵魂深处警醒党员干部严守党纪国法。坚持‌严管厚爱,既要从严管理捆住乱作为的手脚,又要实事求是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纪轩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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