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心系群众、情系百姓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198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干部的基本功》一文中指出:“在办实事问题上,我们要注意拓宽视野,打开思路。一是要对‘办实事’有辩证的理解,不能把办实事与给钱给物等同起来;所以,我们既要为物质文明建设办实事,又要为精神文明建设办实事。二是要讲重点,要抓住群众生产、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越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越要力争办好。不能避重就轻,扔了‘西瓜’去捡‘芝麻’,或者见了难点就绕道走。三是要提高办实事的水平,讲究办实事的科学性,提倡办实事要有一点科学思考和科学论证……”
“老百姓想什么,共产党就干什么。”办实事是中国共产党根本宗旨和优良作风的集中体现,贯穿于党的百余年奋斗历程始终。我们党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根本要求。关于办实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抓任何工作,给群众办任何事情,都要实事求是”,“不能把办实事与给钱给物等同起来”,明确要求要把提高办实事能力和水平作为干部的基本功。特别指出:“有些事情是不是好事实事,不能只看群众眼前的需求,还要看是否会有后遗症,是否会‘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
“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对老百姓来说,他们身边每一件琐碎的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很早就强调,“不能把办实事与给钱给物等同起来”。深学细悟这一重要论述,带给我们很多启示和思考。这中间既蕴含着以什么样的态度、什么样的立场办实事,也包含着以什么样的思维、什么样的方式办好实事。对于我们全面准确理解办实事的丰富内涵,纠正工作中的偏差,把实事办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办实事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及时有效回应群众需求和关切,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我们党始终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这既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也是践行初心使命的根本立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明确将“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情况和实际成效”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这就要求,要把办实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办实事就要有问题意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高质量发展,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才是最大的好事、最实的实事。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作决策抓工作的过程,就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在办实事中推动高质量发展,就要勇于开拓创新、积极担当作为,着力破解发展中的难题。以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过上好日子。
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是最大的政绩。办实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民造福。对领导干部来说,为一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一方百姓造福,应该有政绩,也必须追求政绩。共产党人的政绩,就是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事,就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官,当共产党的‘官’,只有一个宗旨,就是造福于民。”“造福于民,最重要的是做人民公仆,为民办实事。”“衡量有无政绩,当然要看做成了什么事情,同时还要看是以什么代价做成这些事情,要看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以实干出政绩,为人民出政绩,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按客观规律办事,办实实在在的事,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多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政绩,真正做到造福于民。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办实事就要下功夫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等民生问题。“柴米油盐、三餐四季,每个‘小家’热气腾腾,中国这个‘大家’就蒸蒸日上。”“老百姓的生活是家事,更是国事。”“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使命情怀。 解决民生问题是为政的根本,改善民生状况是最大的政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置于突出位置,实施政策、采取措施、开展行动都要把是否有利于民生福祉放在第一位。”坚持民生为大,既是价值取向,也是实践要求。发展和民生是互为条件,相互促进的。持续改善民生的过程,就是增加就业、扩大内需、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过程,能够为经济发展、产业升级转型提供强劲动力。悠悠万事,民生为大。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映照的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彰显的是“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与“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我们要强化公仆意识,厚植为民情怀,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老百姓关切的事一件一件办好。
办实事要有大局观念。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大局观是一种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要求我们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把握事物发展的大逻辑大趋势,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时,要考虑是否符合全局利益、是否有利于长远发展。在办实事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干部的基本功》一文中指出:“要有大局观念,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按政策办事。局部可行,但全局不行的事,坚决不办。不能有短期行为,更不能为了追求个人政绩而不顾政策规定去蛮干。”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增强大局观念”,要求我们“自觉从大局看问题,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办实事要有大局观,与因地制宜、因势施策并不矛盾。自觉把工作放到全国大局中审视和校准,明确“自身所能”和“全局所需”,通过发挥比较优势,坚持取长补短、扬长避短,解决“我在哪里、我能做什么”的问题,才能真正把实事办好、办出成效,让人民群众满意。(纪轩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