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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责述廉当“不以无过为贵”

  • 发布时间:2021-03-03 10:26:15
  • 来源:保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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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以改过为能,不以无过为贵。”语出宋代政治家司马光撰写的《资治通鉴》。其大意为不犯过错并不是真正的可贵,可贵的是有了过错能够改过自新,只有改过自新者才是真正的智者。习近平总书记引用此句强调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解决突出问题,蕴含着深刻的意义。

述职述廉是党内的一项监督制度,通过述职述廉,领导干部向群众报告自己的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批评和建议,才能使他们从思想深处认识到自己的权力来自人民群众,为人民谋利益是工作职责所在,从而增强其公仆意识,使我们的领导干部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体现党的宗旨。对此,述责述廉当“不以无过为贵”。

“述责”,在于正形,“述廉”,在于正行。只有通过自我革命才能实现真正的自我超越,才能真正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领导干部的忠诚、干净、担当、清正、清廉、清明、光明磊落,它就像一面镜子,在把自己“照”进去的同时,也能为其他的下属、同事做好表率。可见,述职述廉不是简单一述,功夫更在平时,来不得半点虚假,需要将问题“述”出来,直指“病灶”和“短板”,直击痛点、真刀真枪,不走过场,更要开展常态化的警示教育,落实强有力追责问责,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还得出实招、强监督、敢问责,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说得更为简单一点就是述职要简明扼要阐述自己的“有所为”,哪些“不可为”,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述责述廉当“不以无过为贵”。笔者相信,只要各级监督部门注重完善权力监督机制,把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责任、廉政融入平时的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中,加大监督责任落实力度,那么述职述廉定会内容大于形式,有不一样的看点。(章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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