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张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是3月份以来,继北京祥龙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侯子波后,北京市第二名主动投案的厅局级领导干部。
2020年,全国共有1.6万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6.6万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从层级、领域和年龄来看,主动投案的人员包括从普通干部到省部级干部,从企事业单位、村级党组织工作人员到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从年轻干部到退休领导干部。这些人当中,有的被纳入监察范围,自知问题终难掩盖,因而主动投案;有的为了得到从宽处罚、改过自新的机会,主动交代问题。主动投案从“现象”变为“常态”的背后,是持续高压反腐态势形成的强大震慑,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政策感召指明的正确出路,更是政治生态持续好转的一种体现。
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形成的叠加效应下,对于已步入歧途的“问题干部”而言,丢掉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迷途知返、主动投案,才是唯一正道。我们党对待犯了错误的同志,历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只要没有到不可挽救的地步,都会给予改正的机会,帮其把“病”治好。明白了这些道理,“问题干部”就不能犯糊涂,不能明知自己触犯了纪律,却不主动找组织说清楚、寻求帮助,反而相信“小圈子”,请所谓社会“能人”帮着摆平;或者“不信马列信鬼神”,请风水先生、江湖术士出谋划策;甚至转匿赃款赃物、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丢了党性、触了底线、违了党纪、犯了法律,究竟是对抗审查还是主动投案,形势与实践早已给出答案。唯一正确的选择是主动,最值得信任的是组织。
问题干部主动投案,无疑会经历“思想斗争”。纪委监委对其投案动机以及过程中的表现,如何定性和定量,也是一道考题。现实中,不乏打着“如意算盘”的主动投案者,有的故作姿态、转移视线,徒有投案之名,却无交代之实;有的避重就轻、以小博大,企图交代一部分轻微问题蒙混过关。对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擦亮眼睛”“洗净耳朵”,听其言是否发自肺腑,查其交代问题是否完全彻底,准确把握主动投案的内涵与要件,综合考虑投案时机、供述内容、供述稳定性等因素,分析判断其真实目的。在决定具体处分时,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既体现组织对主动投案行为的认可,最大限度释放政治效应,彰显“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神,又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有什么问题就处理什么问题,确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主动投案,是相信组织;如实交代问题,更是相信组织。决不能自做小聪明,将主动投案当成算计,那样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目标的指引下,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丛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