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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行为必严惩

  • 发布时间:2021-09-26 10:57:25
  •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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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享乐奢靡现象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有力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鲜明态度。从通报的典型案例来看,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一直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案例中处于很高占比,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仍有“市场”。对于这些我行我素、违规决策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问题,必须严惩不贷。

腐败问题往往与不正之风相互交织。不能小看这些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小节不守、欲望的缰绳无法拉住,就很容易酿成大错,直到肆无忌惮收受贵重礼品、巨额礼金,跌入腐败的深渊。今天违规发放了津补贴,明天说不准就大肆挪用公款、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最后走上更严重的违纪违法道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任何时候,包含单位“一把手”在内的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牢记初心使命,继承艰苦朴素、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清廉为官、干净做事,努力进取、尽职尽责,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单位干部职工日常工作辛苦,多发点加班费是一种“补偿”;有的习惯了“占公家便宜”,把多发点津补贴看成“应该”;有的认为别人也这样发,到了我这里不发的话会引起干部职工的“心理排斥”;也有人认为这些钱是“小金库”或是变通了的资金,查不出来,可以瞒天过海。从表面上看,这种打着提高干部职工待遇的“幌子”,或许能提高自己“威信”,貌似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实则是以集体决策为名为“一把手”违规决策“买单”。私设“小金库”不可取,对于有明文规定的要合理合规发放,不该发的一分也不能多发,这些就是红线、就是硬杠杠,谁触犯了就必须受到严惩和制止。

津补贴或福利发放中的漏洞不容忽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与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完善、笼子扎得不紧,约束不力有一定关系。财政、组织、人社及有关单位要根据有关纪法规定,不断完善津补贴发放相关配套制度,修订完善一些过期的、不切实际的规定,废除一些明显与纪律法律规定不相符的制度。进一步明确可不可以发补贴、能发多少,依据是什么等,决不允许出现搭“顺风车”、打“擦边球”的现象。有了制度,还要强化制度的执行监督,明晰清单条规、划出政策界限,强化财务管理、监督,让意图违规者无孔可钻,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蒿松劲退千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锲而不舍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深化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重要问题线索挂牌督办、严肃问责,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督促“一把手”依法用权、慎重决策,有效防范和查处隐形变异问题,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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