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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纪时评:严守党的工作纪律 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 发布时间:2024-08-06 09:20:03
  • 来源:云南法制报纪检监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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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其本质要求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的工作纪律,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新中国成立后,他在党中央国务院所在地中南海新华门内的影壁上题写了“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向中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庄严宣告:我们共产党、人民政府、人民军队的根本宗旨,永远是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勤务员。

永远是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勤务员,既是对我们党的性质宗旨的生动诠释,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提出的具体要求。过去是这样,今天同样如此。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要把干净和担当、勤政和廉政统一起来,勇于挑重担子、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这一重要论述,是新形势下对党员、干部践行党的性质宗旨,牢记初心使命,当好人民的勤务员提出的新的重要要求。

我们党历来强调党员、干部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党和人民勤奋工作。建党一百多年来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铸就了党的一百多年来的辉煌,铸就了党和人民的事业蓬勃发展,更是锻造了过硬的干部队伍,成为党的重要法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敢于担当作为,这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对党员、干部来说,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努力工作,不仅是党和人民的事业需要,更是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守初心使命,强化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自觉,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以积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思想风貌、精神状态和实际行动,推动党和人民的各项事业不断发展。

担当作为不是一句空话,是不是做到真担当真作为,当然要看是不是严守党的工作纪律,是不是履职尽责。在正确履职尽责中,积极担当作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作出了规定。规定的违纪行为主要包括工作失职;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问责或者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统计造假;违规干预和插手;泄露组织秘密;涉外工作违规等。这些规定紧紧围绕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完善工作纪律要求,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顺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上,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勤廉并重是对党员干部的必然要求,关系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成败。

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指出,要按照“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的抓工作“三部曲”,以钉钉子精神抓实抓细改革任务,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要把“主动想”作为第一步,想问题、想思路、想办法,增强工作的谋划性、针对性、主动性。要把“扎实干”作为关键所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干在实处、干在难处、干在一线。要把“看效果”作为最终目的,从发展成色、群众满意度、干部队伍建设中看效果,以实绩实效检验改革成果。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党的各个时期,是不是抓好落实、贯彻执行党的大政方针措施和方法是不是对头,都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进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的要求,从选人用人、工作落实上对党员、干部严守党的工作纪律,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求真务实、敢作善为抓落实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扬斗争精神,锤炼担当作风。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对在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坚决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允许满足于做太平官、作“躺平”状,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面对危机向后躲的现象存在。进一步督促党员、干部敢于斗争、勇于担当,用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诠释为党尽责、为民造福。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切工作都要往实里做、做出实效,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在各项工作中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取信于民,推进事业发展。

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尽责,为民造福。加大对违规干预和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促进党员、干部依规依法履职用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应严肃追究责任,防止出现问责不力或者泛化滥用等问题,提高问责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心怀“国之大者”,严守党的工作纪律,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按照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的部署,积极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立足岗位作出贡献,当好改革的促进派、实践者,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工作实绩。(纪轩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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