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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板桥镇副镇长李志源违纪被处分

  • 发布时间:2016-05-30 17:28:32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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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隆阳区纪委消息:日前,隆阳区板桥镇副镇长李志源因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

经查,2016年2月21日,隆阳区板桥镇罗寨村发生一起山体崩塌致2人死亡事故,李志源作为板桥镇分管玛瑙山整治、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对辖区内私挖滥采玛瑙行为监管不到位,李志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隆阳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决定给予李志源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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