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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司法局副局长王丕清违纪被处分

  • 发布时间:2016-09-30 18:08:10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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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隆阳区纪委消息:日前,隆阳区司法局副局长王丕清因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

经查,王丕清在担任隆阳区司法局副局长,分管报请特赦工作期间,安排部署不到位,监督指导不力,工作失职导致隆阳区出现迟报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王丕清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隆阳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隆阳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王丕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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