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丁航因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
经查,丁航违反组织纪律,故意隐瞒不报本人和家属的房产以及婚姻变化情况;在其担任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计划处副处长、处长、总工程师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招投标、工程结算、工程检查验收等环节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收受现金人民币249.2万元及房屋装修费17万元,且涉嫌犯罪。依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保山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丁航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