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隆阳区纪委消息:经查,李久鹏在担任隆阳区畜牧兽医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
近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隆阳区纪委常委会和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李久鹏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重新确定为办事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