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隆阳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隆阳区纪委区监委对云南保山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郑绍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2012年,保山国家粮食储备库时任主任郑绍南,决定与其他公司签订虚假购销合同和代购合同,对360万公斤省级储备粮进行虚假轮换,并安排财务及仓储人员在形式上完善虚假交易痕迹,骗取省级轮换补贴;2013年4月至2019年4月,郑绍南通过编造虚假投药的方式,套取国有资金并集体私分;收受与储备库有经济往来商人老板的贿赂。
郑绍南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隆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郑绍南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