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现将5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参与赌博问题通报如下:
一、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穆光辉,昌宁县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1年7月,穆光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李志东,中共党员,腾冲荷花花炮厂安全管理员,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1年7月,李志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张旭,中共党员,昌宁旭瑞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1年11月,张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党员、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问题
尹林英,腾冲市实验学校教师,因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2021年5月,尹林英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寸守儒,中共党员,腾冲志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职工,因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4月,寸守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