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徐定增违规发放绩效问题。2020年2月至2021年10月,徐定增在任昌宁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期间,公司董事会在未编制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和向县国资委报备的情况下,擅自违规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向公司24名职工发放学生粮配送绩效24.31万元。2022年4月,徐定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保山城投农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李敏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问题。李敏在任隆昇公司(隆阳区区属国有独资企业)董事长期间,公司自行制定薪酬方案和发放标准,于2019年5月至2020年8月,按照“领导职务人员每月发放3000元、一般人员每月发放1000元”标准,违规发放抽调公职人员工作经费6.4万元,其中李敏个人领取4.8万元。2021年7月,李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