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现将4起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孙大广,中共党员,腾冲市界头镇顺河社区村民,2023年1月10日20:03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直正友,中共党员,隆阳区潞江镇江东村村民,2023年1月12日21:29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祁正林,中共党员,隆阳区辛街乡水眼村村民,2023年1月15日20:48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李国阳,中共党员,龙陵县龙新乡勐冒社区居民,2023年01月16日23:1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12388。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