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现将6起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麻绍华,中共党员,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人员,2024年1月22日05:4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张有和,中共党员,腾冲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信息化股股长,2024年1月22日22:0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段小宝,中共党员,隆阳区青华街道打渔社区八组小组长,2024年1月24日00:1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杨中臣,中共党员,昌宁县耈街乡金马村党总支集贤党支部书记、金马村委会寨子头村民小组组长,2024年1月28日01:2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赖国军,中共党员,龙陵县天宁初级中学一级教师,2024年1月29日10:29,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梅万银,中共党员,隆阳区永盛街道龙潭社区梅子沟党支部委员,2024年2月5日17:3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12388。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