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现将3起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唐习超,中共党员,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2024年9月20日21:28,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杨聪,中共党员,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金鸡村村民,2024年11月4日21:58,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洪有,中共党员,保山市实验中学教师,2024年11月9日21:0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12388。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