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巡视巡察>>本级巡察>>正文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施甸县党委反馈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情况

  • 发布时间:2021-10-11 16:46:52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 分享: QQ空间 新浪微博 搜狐微博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1年10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施甸县党委反馈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情况。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传达了市委书记杨军同志主持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分别向施甸县党委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提出了整改要求。马子兴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张国亮在反馈时指出,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后,施甸县委坚定信心、强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及时调整充实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施甸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有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环境就是保障发展的责任意识得到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不作为、慢作为,错失良机,导致相关问题未能按时完成整改;走过场,搞形式,报告已完成整改但问题整改还不彻底;政治站位不高,学习传承“善洲精神”不力,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保护有差距;政治担当不足,林业资源保护工作不力,森林覆盖率始终不高;政治执行力不足,重要水环境保护不力,河湖防污治理成效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发展生产与环境保护统筹不力,环保配套设施建设和管护差距大;政治领悟力不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差距等。同时,巡察组还收到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处理。

张国亮提出了五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抓实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重要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的整治。四是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五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马子兴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准确深刻,问题直指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既为我们找到了“病灶”,又为我们开出了治病的“良方”。针对反馈问题及要求,县委全面认领、照单全收、主动担当、坚决整改,并将用好巡察成果,推动工作进步。马子兴强调,一是坚决提高站位,深刻反思警醒,切实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一项一项对照、一条一条反思,举一反三、真查实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真碰硬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县委书记担负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把自己摆进去,认真研究反馈意见,精准制定整改措施,动真碰硬,坚决整改。县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号入座领任务,以身作则抓整改,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带好头、作示范。各乡镇、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自觉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压实工作责任,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三是坚定发展信心,以此次专项巡察为契机,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取得新成效。要以此次专项巡察为契机,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扎实推进“三大保卫战”,全力打好“8个标志性战役”,以绿色发展引领施甸高质量发展。

市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施甸县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县直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县委巡察办主任、县委各巡察组组长列席会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