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安排,11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进驻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施甸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召开工作动员会。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闵晓怡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专项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施甸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建军主持会议,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查金仁,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子委作表态讲话。
市委第三巡察组有关同志,施甸县分管涉粮工作副县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县财政局党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发行分管领导,县委巡察办负责人,县发展和改革局全体干部职工,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公司退休职工代表等列席会议。
闵晓怡强调,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涉粮工作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充分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深入查找政治偏差,从推动查处涉粮领域失职失责及腐败和作风问题入手,剖析背后的根源、机理、规律,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督促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施甸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进一步健全我市粮食购销领域的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查金仁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专项巡察工作要求,客观真实地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自觉诚恳地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要坚决支持配合,确保专项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凡是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
施甸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子委表示,坚决服从服务于巡察工作,执行上级决定;主动衔接,全力支持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全力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巡察组真实了解情况、高效开展工作。
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在施甸县工作30日左右。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7708756578;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保山市A335邮政信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信访受理截止2021年12月8日。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市委第三巡察组将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和延伸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涉粮问题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