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保山市召开五届市委巡察指导督导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绍虎同志宣布本次巡察指导督导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刘云娥同志作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开展全市巡察指导督导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战略格局,推动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规范化发展的现实需要、具体措施和实际行动。指导督导组要准确把握开展指导督导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巡察指导督导的政治属性和政治要求,切实增强“三同观念”,把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理念贯穿指导督导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指导督导组要紧紧依靠县(市、区)党委巡察机构开展工作,县(市、区)党委巡察机构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指导督导;要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压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点对点解剖麻雀,面对面传授经验、手把手培训技能,推动县级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各指导督导组要当好“传导员”“教练员”“研究员”,准确把握“了解、督促、指导、辅导、规范、调研”的工作内涵,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嵌入式”融入县(市、区)党委巡察日常工作,科学运用方式方法,扎实稳妥推进指导督导工作。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指导督导,严守指导督导“三不原则”,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
据悉,本次巡察指导督导共组建5个市委巡察指导督导组,从9月上旬开始,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对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开展全面指导督导。(金文亮 任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