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5月6日至9日,市委6个巡察组分别向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市公安局党委、市司法局党委(含市强戒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学习了省纪委、市纪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杨军在主持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市委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从巡察情况看,被巡察党组织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履行政法部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保山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全市刑事案件、命案发案数持续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保持全省前列。同时,巡察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
有的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有的巩固深化“3·29”专案以案促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不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有差距;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格,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有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视巡察、审计、政治督察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有差距;有的“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不到位,带头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有差距。
反馈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防止敷衍整改、应付整改、虚假整改,确保真改实改、彻底整改、全面整改;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要落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通过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市委巡察办要发挥统筹整改作用,及时向市委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工作综合情况。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纷纷表示,对巡察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接收、坚决整改,并以巡察发现问题为契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推进平安法治新保山建设贡献力量。(市委巡察办 郑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