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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残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 发布时间:2023-10-23 23:03:36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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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残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主持召开与市残联党组书记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察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会上,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传达了市委书记杨军同志在第七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对本轮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典型案例;市残联党组书记主持会议并表态讲话。

市委第一巡察组全体同志,市残联党组全体干部职工,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强调,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要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市委决定对市残联党组开展常规巡察,既是落实党章要求,也是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的具体行动,市残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指出,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内容,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权力和责任,强化政治监督,深入查找、靶向纠治政治偏差。市残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政治关爱”,要严格落实《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增强自我革命精神,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配合,主动检视整改问题,严格遵守纪律,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等方面,形成同题共答合力,提升政治监督质效。

市残联党组书记表示,全力配合完成巡察工作任务。一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接受巡察。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自觉主动接受市委第一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二是要以严格的政治纪律、职责分工、精神状态配合巡察。加强与巡察组的对接和联系,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工作计划,统筹做好配合工作。三是要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有效举措、效果效率抓好整改。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即知即改,主动认领、对账销号,认真研究、逐一落实,做到边察边改、立行立改,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巡察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市委巡察组在市残联工作时间为45天左右,起止时间为:10月16日至11月30日。在此期间,市委巡察组设有专门值班电话:17708756577,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8:00;邮政专用信箱:云南省保山市A524邮政信箱。市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2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残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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