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巡视巡察>>本级巡察>>正文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总工会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 发布时间:2023-10-23 23:07:29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 分享: QQ空间 新浪微博 搜狐微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总工会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主持召开与市总工会党组书记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察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会上,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典型案例;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持会议并表态讲话。

市委第二巡察组有关同志,保山市总工会领导班子及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政治巡察的目的和意义。市委决定对市总工会党组开展常规巡察,既是落实党章要求,也是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的具体行动,市总工会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巡察的重点和要求。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内容,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深入查找、靶向纠治政治偏差,严深细实做好巡察工作。三是要强化同题共答,全力配合完成巡察工作任务。做好巡察工作是市委巡察组和市总工会党组共同的政治责任,要深刻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政治关爱”,主动检视整改问题,提升政治监督质效。

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指出,市委巡察组在市总工会工作时间为45天左右,巡察组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开展个别谈话、审核把关材料等方式做好巡察工作,全面审视市总工会党组特别是“一把手”的政治忠诚、政治立场、政治担当,督促党组和领导干部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努力担当、实干作为。同时将增强纪法意识、法治思维,严守职责边界,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表示,市委第二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是市委交办的一项政治任务,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对市总工会的把脉问诊、去除病灶,是市总工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作为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力配合并全面支持巡察组工作,市总工会领导班子、各部室(中心)负责人和全体干部职工将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服从巡察组统一安排,全力支持巡察组做好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巡察走访、座谈交流、个别谈话、信访接待、列席会议等各项工作,切实为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切实把巡察工作当作一次接受教育、剖析自我的机会,一次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的机会,一次规范管理、提升工作业绩的机会。同时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诚恳接受、立行立改,对巡察组指出的整改意见主动认领、对账销号,对巡察组提出的要求,深刻反思、长期坚持,切实推动工会工作健康发展。

市委第二巡察组将进驻保山市总工会工作45天。巡察期间(10月16日—11月30日)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7708756576,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保山市A525号邮政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3年11月2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总工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保山市总工会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