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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妇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 发布时间:2023-10-23 23:22:23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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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妇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主持召开与市妇联党组书记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察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会上,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并传达了市委书记杨军同志在第七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要求;市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典型案例;市妇联党组书记主持会议并表态讲话。

市委第五巡察组全体同志,市妇联全体干部职工,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等共30人参加会议。

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强调,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市委决定对市妇联开展常规巡察,既是落实党章要求,也是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的具体行动,市妇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按照“四个摆进去”要求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市妇联全体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强化同题共答,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尊崇党章,严守党规党纪,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指出,市委巡察组是经过授权代表市委开展巡察,做好巡察工作是市委巡察组和市妇联党组共同的政治责任。巡察组将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和市委部署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内容,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权力和责任,强化政治监督,深入查找、靶向纠治政治偏差。巡察组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和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市妇联党组书记表示,此次巡察是市委安排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既是市委对市妇联党组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也是对党组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一次实地考察,更是对全市妇女儿童工作的推动和促进。市妇联党组上下一定端正态度,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巡察工作要求。把此次巡察作为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契机,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我修养的契机,作为检验工作成效、提高业务能力的契机,主动接受巡察,自觉接受检查,诚恳接受监督;二是全力支持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班子成员要做出表率,严格按照巡察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支持配合好巡察工作。三是强化纪律意识,主动接受监督检查。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头实实在在地汇报工作,客观真实地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明组织纪律,服从巡察工作安排。四是抓好整改落实,提升各项工作成效。诚恳认领和接受巡察组找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切实做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做到“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市委第五巡察组将进驻市妇联工作45天。巡察期间(2023年10月16日—11月30日)设专门值班电话:17708756501,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保山市A528号,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时—18:00时。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3年11月2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妇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转市妇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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