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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政府驻昆办(市委驻昆办党工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 发布时间:2024-03-07 15:43:46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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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政府驻昆办(市委驻昆办党工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主持召开与市委驻昆办党工委书记、市政府驻昆办主任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察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会上,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工作典型案例;市委驻昆办党工委书记、市政府驻昆办主任主持会议并表态讲话。

市政府驻昆办(市委驻昆办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市委第一巡察组有关人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出席会议;市政府驻昆办(市委驻昆办党工委)其他干部职工等列席会议。

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强调,市委决定对市政府驻昆办(市委驻昆办党工委)开展常规巡察,既是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要求,有序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的具体行动,也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的举措。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和市委部署要求,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内容,紧盯行业领域主责主业、紧盯全面从严治党主要矛盾、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深入查找履行职能责任中存在的政治偏差,既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又坚持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指出,市政府驻昆办(市委驻昆办党工委)领导班子要深刻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政治关爱”,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按照“四个摆进去”要求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强化同题共答。一是要主动接受监督。市政府驻昆办(市委驻昆办党工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畅通干部职工、人民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渠道。二是要全力支持配合。市政府驻昆办(市委驻昆办党工委)要及时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全程配合做好个别谈话、座谈调研、下沉了解等工作。要制定信访应急预案,及时稳妥应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和突发事件。三是要严格遵守纪律。市政府驻昆办(市委驻昆办党工委)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标准保障巡察工作。市政府驻昆办(市委驻昆办党工委)重要会议、重要人事安排和纪律审查事项、外出离昆等事项要事先向巡察组通报。

市委驻昆办党工委书记、市政府驻昆办主任表示,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市政府驻昆办(市委驻昆办党工委)开展巡察工作,是对市政府驻昆办(市委驻昆办党工委)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我们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市政府驻昆办(市委驻昆办党工委)将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配合好巡察工作。一是坚决讲政治守规矩,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上来。二是坚决识大体顾大局,全力配合和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坚决讲党性讲原则,端正态度抓好巡察问题整改。

市委第一巡察组将进驻市政府驻昆办(市委驻昆办党工委)工作50天左右。巡察期间(3月1日—4月22日)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7708756575,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保山市A556号邮政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4年4月17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政府驻昆办(市委驻昆办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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