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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提级巡察昌宁县漭水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 发布时间:2024-06-07 10:14:18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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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漭水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巡察工作会议暨五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动员部署会精神;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巡察的典型问题;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漭水镇党委书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市委第三巡察组有关同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出席会议。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镇直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部分群众代表等列席会议。

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强调,巡察是重要的政治工作,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漭水镇全体领导干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按照“四个摆进去”要求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强化同题共答。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尊崇党章,严守党规党纪,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指出,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内容,紧盯行业领域主责主业、紧盯全面从严治党主要矛盾、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深入查找履行职能责任中存在的政治偏差,既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又坚持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不懈怠,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漭水镇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政治关爱”,要严格落实《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增强自我革命精神,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检视整改问题,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等方面,形成同题共答合力,提升政治监督质效。

漭水镇党委书记表示,漭水镇将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把自觉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作为一次加强党性锤炼、检验工作成效、推动全镇发展的机会,不断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决服从市委巡察组的工作安排,确保圆满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要全力协同配合,营造良好氛围,主动融入巡察全过程。要聚焦反馈问题,扎实抓好整改,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梳理,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不遮掩、不推诿;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逐项对照检查、限期整改落实,在抓好成果运用上下功夫,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巡察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市委第三巡察组将进驻漭水镇工作45天左右。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7708756577;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保山市A588邮政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4年7月14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漭水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漭水镇党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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