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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4-07-02 15:57:25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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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妇联党组(以下简称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市妇联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市妇联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巡察反馈会议精神,用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效果体现妇联担当。2024年1月5日、19日,市妇联党组分别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成立以党组书记、主席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巡察整改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时限要求和具体措施,推动妇联上下按照党组部署,统一思想、同心协力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二)市妇联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带头认领整改任务,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整改方案,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重难问题;其他班子成员主动担责,带头整改,各责任部室(中心)积极作为,强化协作配合,形成书记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部室(中心)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与“基层党建发力突破年”目标任务、与推动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协调推进,狠抓落实,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重点推进,尽快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明确节点,压实责任,跟踪推进,确保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明确时限,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维权服务。1-3月,市妇联接待各类来电来访15件,回复率100%;各级妇联走访家庭5.8万户,调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370件次。开展线下法治宣传活动6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提供现场咨询3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次。主动与司法部门沟通协调,为172名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2.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1-3月,开展线上线下家风家教、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宣讲18场、受益5.5万余人。寒假期间,开展亲子游戏、手工制作、读书分享、家风故事分享、心理健康等互动活动200余场次、10000余人受益。针对家风家教及阵地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撰写了《保山教育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的家庭家教家风调查与研究》课题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对妇联学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将“第一议题”作为制度固定下来,同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

4.深化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开展“跟党奋进新征程 寒冬关爱送温暖”慰问活动,深入五县(市、区)慰问困境妇女儿童100名、发放物资及慰问金13万元。积极向上争取“女性健康关爱”“两癌救助”“阳光助学”等项目。制定《保山市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工作方案》,及时召开维权工作会议,就“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场地、人员、部门职责进行研究部署。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5篇,讲党课4次。

5.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多次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妇联工作,拟定于2024年11月向市委常委会会议汇报年度妇联工作。

6.充分发挥兼职副主席作用。修改完善市妇联干部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兼(挂)职干部工作职能职责。组织兼(挂)职副主席参加了妇女创业就业助力乡村振兴、三八节等活动,并结合自身职责为基层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提供帮助法律咨询、关爱救助等服务。

7.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制定对五县(市、区)、40个成员单位妇女儿童工作考评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任务,特别将隆阳区、腾冲市“两纲”示范县创建、卫健委孕产妇死亡率等重点工作纳入考评,并启动“两个规划”数据监测评估工作。

8.纵深推进妇联改革。依托各级妇联执委会议,对全市各级妇联执委进行业务培训,计划10月底完成培训全覆盖工作。组织部分妇联干部参加了全国、省级妇联主席培训、妇儿工委工作专业能力培训。

9.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开展线下线上宣讲活动18场、受益人数5.5万余人。开展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进乡镇、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宣传宣讲活动12场,受益人数3800余人。

10.充分发挥“联”字优势。制定《保山市家庭教育促进工作会商机制》,明确市直部门家庭教育职能职责。召开保山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成员单位职能职责等。制定《保山市妇联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 深化“三访四察五送”推动四级妇联干部共同为妇女儿童解难事、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解决服务妇女儿童“最后一公里”不通畅问题。

11.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主题活动,截止3月底,全市各级妇联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提供现场咨询3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超过2万余人次。对全市妇联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重点工作进行督导,并密切关注特殊女性群体和家庭,及时开展关爱帮扶、法治宣传教育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

12.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成效明显。深入“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调研,共走访企业259家次。组织15家企业开展创业和发展座谈交流。组织10名创业女性参加全省巾帼头雁培训班、农业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创业发展能力。

13.建立和完善联查联治体系。召开保山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成员单位职能职责等,加强各成员部门沟通协调,强化联查联治体系的顶层设计。

14.防范妇女领域安全风险。依托“巾帼讲堂乡村行”“家庭家教家风专题培训”等平台开展知识培训。1-3月,全市各级妇联共开展线下法治宣传活动8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提供现场咨询3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次。密切关注全市各行业妇女诉求及期盼,及时掌控和研究全市妇女关注的热点、难点和倾向性问题,对妇女思想政治教育和正向舆论宣传引导。

15.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认真学习保密条例及要求,抓实保密宣传教育,把保密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提高全体干部保密意识。

(二)关于巡察反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够有力”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7.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持续创建清廉机关,打造廉洁文化品牌,营造风清气正干事氛围。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截至目前,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人员分别开展1次谈心谈话。

18.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截至目前,分管领导已分别对分管部室(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督促、检查,并指导分管部室(中心)、干部职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填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等,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

19.加强警示警醒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莫让年轻有为成“妄为”》《“看片人”成“片中人”》等警示教育片,让妇联干部从鲜活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并立足岗位实际谈体会,撰写心得体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0.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各项制度。财务人员再次对《政府会计制度》和单位管理制度进行学习,增强按制度办事的自觉,并重新对原始单据进行审核。

21.认真执行内控管理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保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精神,对不适宜的内控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政策执行既符合政策规定,又适应社会发展。

22.扎实推进两个革命。制定《保山市妇联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 深化“三访四察五送”推动四级妇联干部共同为妇女儿童解难题、办实事实施方案》,重点聚焦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妇女等8类人员及“两癌”患病妇女、单亲母亲等5类特殊群体和创业妇女、特殊家庭、困难企业及“三新”领域组织等开展回访、重点访、关爱帮扶等工作,计划4月下旬开展主题为“传递温暖·传承关爱”关心关爱困境、留守儿童活动。截止3月底,走访家庭5.8万户、23.5万人、提供法律援助172人、调处家庭矛盾纠纷370次、1016名妇女儿童得到帮助。

23.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力度,在市妇联微信公众号推出宣传链接,并动员各级各部门积极转发,加大宣传覆盖面。加强妇女创业就业指导工作,针对创业担保贷款项目存在政策优势不明显、担保人难找和限制条件过多等问题,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反应,争取对相关规定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截至2月底,全市共受理申请创业担保贷款42人。

(三)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4.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班子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并邀请纪检组参加。停用“急事急办”会签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

25.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同时将相关文件收集、整理发放给全体人员,便于大家认真细致经常性学习,熟悉业务,便于形成监督氛围。

26.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组织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认真执行“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相关规定。

27.合理安排人员配置。市妇联设5个部室(中心)、21名干部,根据全市工作需要,有3名干部抽调到市创文办、市健康县城建设办公室和驻村工作队员,目前已把兼职副主席调配至妇儿工委办协助工作,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公开遴选1名干部。

28.规范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并按照规定进行选举。

29.抓实党建带妇建工作。制定《保山市深化妇联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保山市妇联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 深化“三访四察五送”推动四级妇联干部共同为妇女儿童解难题、办实事实施方案》,加强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及“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工作,夯实基层妇联阵地建设,强化对妇女群众思想政治引领,最广泛地把妇女群众团结在党的旗帜下和妇联组织周围,汇聚起奋进新征程的巾帼力量。

(四)对巡察反馈“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整改责任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30.抓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组织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了《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管理制度》,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自查,对不规范、错漏、收集不完整的档案进行更正和完善。

31.抓实意识形态问题整改。对内容错误的展板已及时更换,并对单位所有宣传展板进行排查整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妇联落地见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两个责任”,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压力传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实党建、党风廉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等工作。

(三)巩固巡察成果,全面推进妇女儿童工作。以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健康发展,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取得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严格落实,真正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妇女儿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3990254;联系地址:隆阳区正阳北路258号;电子邮箱:bssfl2122829@163.com。

中共保山市妇联党组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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