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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提级巡察昌宁县委组织部工作动员会召开

  • 发布时间:2024-08-08 09:48:59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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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提级巡察昌宁县委组织部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一届省委第八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通报了近年来干扰对抗巡视巡察工作的典型问题;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昌宁县委组织部部长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二巡察组有关同志,县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委组织部全体干部职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

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强调,昌宁县委组织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和市委的工作要求上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强化同题共答。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尊崇党章,严守党规党纪,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推动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确保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要深刻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政治关爱”,严格落实《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增强自我革命精神,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检视整改问题,通力合作、同题共答,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围绕目标、同向发力,提升政治监督质效。

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指出,巡察组将根据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围绕“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权力和责任,强化政治监督。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履行职能责任中存在的政治偏差,既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又坚持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不懈怠,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深入查找昌宁县委组织部在“四个落实”,特别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聚焦县委组织部的核心职能,深入查找官商勾结、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督促县委组织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加快推进保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保山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昌宁县委组织部部长表示,本轮提级巡察,是对昌宁县委组织部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组织部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履职情况的一次“把脉会诊”,也是对全县组织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有助于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把握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助于更加全面地正视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助于更加有力地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各项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安排和巡察组的具体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巡察工作,积极主动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巡察工作各项要求。

市委第二巡察组将进驻昌宁县委组织部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7708756579;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保山市A598号邮政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8:3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4年8月26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昌宁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昌宁县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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