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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施甸县何元乡党委提级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

  • 发布时间:2024-09-09 15:40:53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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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施甸县何元乡党委提级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五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动员部署会精神,通报了近年来干扰对抗巡视巡察工作的典型问题;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扎实开展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何元乡党委书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市委第三巡察组有关同志,施甸县有关领导,何元乡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何元乡其他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内设机构、下属单位中心负责人,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部分群众代表等列席会议。

巡察组组长强调,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市委决定对何元乡党委开展提级巡察“回头看”,既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又是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的具体举措。何元乡党委和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政治关爱”,要严格落实《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增强自我革命精神,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检视整改问题,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等方面,形成同题共答合力,提升政治监督质效。

巡察组组长指出,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和市委部署要求,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内容,紧盯行业领域主责主业、紧盯全面从严治党主要矛盾、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准开展政治巡察。重点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把手”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深入查找履行职能责任中存在的政治偏差。巡察期间,巡察组将采用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受理信访、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加强监督,督促何元乡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政治能力,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努力担当、实干作为。

何元乡党委书记表示,何元乡党委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饱满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要求。一是深刻认识接受巡察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刻认识接受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本质要求,通过接受市委巡察,全面查找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的差距和薄弱环节,始终把管党治党的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三是深刻认识接受巡察是检验工作成效、助推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找准现阶段何元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矛盾,帮助何元乡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更好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在何元乡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187553384,邮政专用信箱:云南省保山市A608号邮政信箱;工作日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2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何元乡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何元乡党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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