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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预算

  • 发布时间:2024-02-23 14:47:19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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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500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保山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单位预算账套名称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根据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在云南省纪委监委和保山市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市监委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主要职责为: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全市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不含机关党委),包括:办公室(下设秘书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后勤科)、组织部、宣传部(下设网络信息科)、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下设信息技术保障科)、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21个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包括: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出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单列保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委第一至第七巡察组)。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为重点,紧扣“反腐败、促发展、保民生、树清风”总体思路,始终保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深入实践“四个进一步探索”工作法,全域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以铁的意志、铁的决心、铁的担当正风肃纪反腐,有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和经济社会发展同向同进、相辅相成,为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加强政治监督。坚定自觉担负“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围绕“国之大者”“省市大计”做深做实政治监督。聚焦耕地保护、粮食安全、打好经济社会发展攻坚战等重大任务开展政治监督23批次,发现各类问题526个,移交问题线索24条。紧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造假、高黎贡山生态安全、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灾害救援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轮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5个,移交问题线索6条。严肃查处统计造假、数据瞒报等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诫勉问责1人、批评教育10人。

二是严纠四风。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以“啄木鸟”精神纠治“四风”,对公务接待中“吃公函”、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开展拉网排查,严肃查处了龙陵县人民法院干警在腾冲党校培训期间违规外出聚餐饮酒问题,并在全市公开通报。开展干部职工下乡未按规定交纳伙食费问题专项治理,补交伙食费9.9万元。抓牢公务用车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2个,移交问题线索6个。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4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5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人;通报曝光46批次、152人次。聚焦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展校园安全领域专项监督和“回头看”,发现问题148个,移交问题线索8条,查处师德师风问题28件,批评教育6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紧盯权力观异化、政绩观扭曲、事业观偏差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6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通报曝光推进“两个革命”不力典型案例6期、1个单位、14人。

三是整治民生领域问题。坚守初心维护民利,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方法,切实把群众的小卡片、小房本、小病历、小蹲坑等最有感的点滴小事办成实事好事,在解决民生“小事”中贡献纪检监察力量。推动2018年至2021年度“一卡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6.59亿元全部兑付完毕,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监督推动已获批的保交楼资金4.98亿全部拨付完毕,全市8个烂尾楼项目交楼办证5个。查处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7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人数61人,党纪政务处分10人,收缴违规违纪款和滥发津补贴87.39万元,推动建立完善制度157个。督促医疗行政机构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294家,立案查处非法行医案件和医疗机构不规范执业案件107起,共处罚款749.7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89.04万元。把护航“厕所革命”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督促农业农村部门扛起监管责任,限期整改问题,确保农村厕所“用得上、用得好、用得久”。扎实开展“就业帮扶车间”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9个,移交问题线索2条,切实将监督“探头”架在“帮扶车间”一线,助推车间发展壮大。

四是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坚持反腐败斗争首先从政治上看,以狠抓大案要案稳固高压态势,以重点突破带动工作全局,以非常举措取得非常成效。破除权钱交织的医疗领域“腐败链条”,清查让“清水变浊流”的水利系统“窝案”,严惩“靠园区吃园区”的“硕鼠”,斩断伸向校园未成年儿童的“黑手”,彻查“刚入仕途就入歧途”的年轻干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一系列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得到破获,一批黑恶势力成为阶下囚。2023年全市纪检监察共立案854件87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45人,留置55人,同比增长71.9%;涉嫌犯罪移送审查起诉48人,58人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81万元。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办理问题线索122件,立案15件15人,留置13人,网上追逃1人,移送审查起诉2人,主动投案137人,涉案资金257.5万,追回医保资金1370.5万元;扎实开展水利行业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整治,立案7件7人,留置5人,收缴违纪款114.43万元。

五是着力提升工作“辨识度”。坚持每季一特色、每次一主题,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探索“分层分类+精准施策”模式,结合典型案例形成“活教材”、送上“时令菜”,围绕作风建设、违法占地“以案促改”、“躺平式”干部整治、惩贪治腐等内容,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4次。结合保山发生的典型案例,拍摄《以案为鉴·破题“保耕”危机》《施甸一中之痛》《正副主任双落马》《贪路无归》等6部警示教育片。结合每期主题,现场演绎形式主义“装样子”、不思进取“混日子”等小剧目22个。推出“沉浸式”纪法课堂,融入情景剧、动漫、微剧场等元素,做好“多彩表达”、注入“源头活水”。此项工作得到省纪委监委充分肯定,《中国纪检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进行了专题报道。新华社已经进行了现场采访,正在报审宣传稿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6人,其中:行政编制155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18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财务总收入37,263,97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263,97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5,674,318.5元,同比减13.22%。主要原因分析:因纳入预算口径调整年初预算减少“州市留置场所办案经费”3,659,900元、“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426,838.5元;减少“承办第十二期省纪检监察特色文化走廊布展经费”1,000,000元;因人员变动及政策性调资导致的基本费用减少587,58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财政拨款收入37,263,976元,其中:本年收入37,263,97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263,97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5,674,318.5元,同比减13.22%。主要原因分析:因纳入预算口径调整年初预算减少“州市留置场所办案经费”3,659,900元、“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426,838.5元;减少“承办第十二期省纪检监察特色文化走廊布展经费”1,000,000元;因人员变动及政策性调资导致的基本费用减少587,58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总支出37,263,97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263,976元,其中:基本支出37,092,1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9,456元,同比减1.62%。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变动及政策性调资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968,700元、公用经费增加359,244元;项目支出171,8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64,862.5元,同比减96.72%,主要原因分析:上下年度纳入预算口径调整导致以前年度结转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4,086,738.5元,承办“第十二期省纪检监察特色文化走廊”经费减少1,000,000.00元,增加“退休干部因病护理经费”4,800元,增加“遗属生活补助经费”17,076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9,249,000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转所必需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53,000元,主要用于保障2023年正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所需经费150,000元,用于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的“临聘人员经费”803,000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支出927,5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5,800元,主要用于退休老干部日常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74,4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17,076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生活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69,5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3,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03,6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1,1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大病医疗、失业保险等补充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10,000元,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0,000元(全部为对口科室预留资金,按实际发生额申请拨款),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240次,共计接待约91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保山市财政局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安排我委10个项目工作经费,其中:7个项目涉密,3个项目不涉密。非涉密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党风廉政建设经费,绩效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配合市委做好迎接省委考核工作;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方式,对全市78个县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指导,从5个县(市、区)选取5个单位作为示范点,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工作。

2.遗属生活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做好市纪委监委遗属人员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发放,支持部门正常运转。

3.退休干部因病护理经费,绩效目标:按保老复〔2023〕8号文批复,对退休干部因病护理费每月400元、每年4800元给予保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25,600元,较上年减少89,600元,下降1.70%,主要原因分析:加大“全员过苦日子”观念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开展厉行节约,在上年的基础上相应减少了办公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79,204,635.24元,其中,流动资产41,031,213.25元,固定资产136,015,882.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121,244.58元,无形资产36,29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16,607.5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63,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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