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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医保局:四举措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 发布时间:2021-06-15 15:34:06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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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清廉昌宁”建设的安排部署,昌宁县医保局抓牢主体责任,聚焦薄弱环节,强化基金监管,不断完善“清廉机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责任“强”廉。紧紧扭住“清廉机关”建设党组主体责任这个关键,细化责任分解,把“清廉机关”建设融入到医保工作的各项业务之中,定期听取“清廉机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通过签订责任书、风险点排查、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家风教育、提醒谈话等方式,全面夯实“清廉机关”建设的政治责任。

制度“促”廉。进一步梳理、修订、完善一批管用的制度,把牢制度意识,强化对人、财、物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制约,不断提升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能力水平。坚持底线思维,聚焦单位重要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严格开展各股室(中心)岗位风险点排查,找准、找全风险点,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教育“助”廉。以“法纪意识强化年”为抓手,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3·29”专案以案促改工作,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班子会、党员大会、“医保执法大讲堂”等方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身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典型警示案例,从源头上筑起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督促党员干部依法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

服务“活”廉。将2021年确定为“工作质量提升年”,树立“在服务中树威、在服务中立威”的工作理念,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为“两定”机构和参保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综合监管制度体系,创新监管长效机制,实施医保绩效指标监测、通报、约谈、曝光等制度规范工程,不断提高反欺诈、防风险综合效能,确保医保基金完整安全,确保医保制度稳健运行。去年以来,对全县269家医药机构进行核查检查,查处违规定点医药机构53家次,拒付或追回医保基金724.29万元,开展问题通报12次,启动“两定”机构约谈29家次,惩防结合,促进“两定”机构规范经营、严格自律。(赵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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