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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多举措推动重复举报量同比下降84%

  • 发布时间:2021-08-31 08:40:24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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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施甸县纪委县监委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纪法正义。通过源头治理、精准处置、集中整治去存量遏增量,截止2021年7月31日,施甸县纪检监察机关接受重复举报数量同比下降84%。

下沉社区一线抓实源头治理。立足纪委监委职能职责,按照“纪检监察干部基层大下访、开门大接访、入户大走访”和“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要求,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一线,访民情、察民意、解民忧,将信访举报渠道延伸到群众家门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严厉整治基层“微腐败”及作风顽疾问题,抓好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要求,推动问题解决在基层。

做好初信初访核实“变质”信访。针对初次受理、实名举报、办理终结不同来源的信访举报“分门别类”,以便快捷、准确的甄别出“变质”信访,避免重复处理,消耗信访工作资源。常态化开展信访举报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灵活运用“六个一批”措施解决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提高处置效率落实“存量”重点。认真分析研判信访问题 ,及时高效办理信访举报。施甸县严格按照信访举报处置工作要求,重点对侵害群众利益,特别是实名举报和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坚持快收、快阅、快办,不积压、不搁置,确保“零暂存 ”,大大提高了信访处置工作效率。

同时,加大班子成员全程参与信访工作力度,注重发挥领导班子对乡镇、派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督促指导作用,提升信访件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加强检举举报处置平台的业务学习和熟练运用,以信息化带动专业化,以专业化助推办信质量提升,不断提升基层矛盾化解能力,保障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得到回馈。(陶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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