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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特事特办”快速退回自筹款

  • 发布时间:2021-09-04 12:11:42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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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书记,你好,退给我的钱已经打到我的卡上了,非常感谢你们这么快速地帮我解决了问题。”从腾冲市五合乡鹿山村回乡政府的路上,乡纪委金书记接通电话后,对方如是说。

事情还得从8月26日早上说起。

10时38分,五合乡纪委办公室的电话响起,作为乡纪委副书记的我迅速放下手头的工作,拿过一旁的来电来访登记本和笔,接起电话,“你好,这里是五合乡纪委办公室,请问你有什么事?”

“我是鹿山村的何某某,在实施入户道路硬化时,交了300平方米的自筹款共1.2万元,但在施工过程中,我家实际硬化的面积没有300平方米。现在因为小孩读大学马上开学,需要凑学费,我前些日子已经向村委会申请退钱,但是还没有退回,乡纪委能不能帮我解决下。”电话里传来对方焦急的声音。

听着对方的陈述,我认真记录着,又详细询问了对方的家庭地址、交钱及入户路硬化时间等信息,并详细告知对方将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帮助其解决问题。

挂断电话后,我立即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向乡纪委金书记报告,并迅速向鹿山村、交管站、财政所等部门进行核实。

2019年,五合乡实施入户路硬化项目工程,按照每平方米群众自筹资金40元的要求,何某某户共交了1.2万元。因为项目尚未验收,自筹资金的退补工作还没有开展。

乡纪委金书记了解情况后,又及时向村委会及相关人员了解了何某某家庭情况,确定其小孩上大学凑学费确实困难。金书记召集交管部门、施工方研究后,决定“特事特办”,与施工方协商,由施工方先将应退给该农户的资金退还。

8月26日下午14时30分,乡纪委组织交管站、施工方及鹿山村干部到何某某家,对其入户路硬化面积进行丈量。经实地丈量,何某某户硬化面积262平方米,实交面积300平方米的自筹款,应退还38平方米的自筹款共计1520元。

8月27日早上,何某某收到施工方退还的资金1520元,孩子上学的学费难题初步缓解,何某某第一时间打电话向金书记表示感谢。

“群众利益无小事,只有及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他们才会拥护你、欢迎你。否则,小事不处理,就可能会产生大问题。”这是我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来的最大感受。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只有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始终保持和发扬脚踏实地、公正无私、敢于碰硬的品格,才能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群众,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拥护。(腾冲市纪委监委 赵朝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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