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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乡村振兴局:以“小”见严纠“四风” 提升作风效能助振兴

  • 发布时间:2022-05-25 16:35:39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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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一定要按规定执行,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深入乡村开展工作就餐要严格按规定交纳伙食费,严禁出现接待标准、陪同人员超标和不交伙食费等问题……”近日,施甸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再次对公务接待、下乡工作就餐交纳伙食费等问题进行强调。

近年来,该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入脑入心上求实效,全面落实作风效能建设,深入推进正风反腐工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定不移树新风。

该局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下乡工作就餐交纳伙食费,将其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持续抓实抓严作风建设,以“小”见大,以“小”见严,以“小切口”推动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督促全体干部职工从小事做起、小节严起,严管强查,廉洁自律,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在公务接待和下乡工作就餐上,该局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下乡就餐交费等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实行先批后接待的原则,全面落实公务接待的函件、报告和资料,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和接待标准,不得随意扩大接待范围和人数,不得借接待之机拿与接待无关的财物。坚持对口接待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相关经费,更好地控制和杜绝违规吃请、超标吃喝等不正之风、不良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强化下乡工作监督管理,严格下乡工作报告登记制度,在乡村就餐按规定主动交纳伙食费,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自律,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在今后工作中,县乡村振兴局将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四风’纠治,狠抓作风革命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积极深入乡镇、村组和农户,苦干实干加油干,在防返贫监测、项目投资、产业发展、典型示范等工作上下功夫,全力做好全镇12个精品示范村及32个美丽村庄建设项目,为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该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人表示。(郭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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