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故意和过失、因私和因公、违规和试错区分开来,严格划分‘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的界线,精准落实容错纠错规定,着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要破解干部‘下’的难点、堵点,畅通‘上’的渠道,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有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日前,在龙陵县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工作座谈会,大家交流经验做法,研究有效举措,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近年来,龙陵县纪委县监委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四种形态”运用,确保查办案件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注重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及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发案单位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2022年以来,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前两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干部占比达89.52%,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7份,督促整改问题12个。
同时,龙陵县纪委县监委把准用好“三个区分开来”,精准问责、容错免责,树立鲜明监督执纪正确导向,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针对被处分党员干部,采取“一人一方案”的方式开展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放下心理包袱,更好地干事创业。
此外,龙陵县还制定《龙陵县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办法》,采取“一线蹲点调研+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蹲点调研+随机调研+领导干部推荐”等形式,创新探索“自荐”和“他荐”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科学识别干部。制发《龙陵县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提出6条“上”的情形和20条不适宜担任现职“下”的情形,并对“下”的干部进行跟踪研判。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是一项系统工程,下一步,我们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工作联动,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取得实效,着力建设一支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龙陵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匡源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