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发布以来,龙陵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通过机关网站转发《规则》相关内容和解读《规则》的系列文章,及时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中央、省、市纪委监委网站、“雨城清风”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学习,引导大家深学细悟《规则》相关工作要求,突出强化派驻监督职责,抓住工作重点,创新履职方式,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增强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
“《规则》对派驻监督的指导思想、职能定位、工作原则和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等作出系统规定,是党中央给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定制度、立规矩、赋职权、明责任,对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熟读《规则》,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不断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效。” 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出要求。
“《规则》为派驻监督工作列出了责任单、画出了路线图。我们一定要全面学习贯彻《规则》,不断增强派驻工作‘辨识度’,努力提高派驻监督实效。”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说。
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感慨地说:“《规则》的发布是一场‘及时雨’,切实解决了工作中的痛点和堵点,为更好地履行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学深学实《规则》十分有必要。”
“《规则》厘清职责边界,对派驻机构能够使用的措施种类、审批权限和办理程序作出规定,使派驻机构履职既在程序上有章可循,又做到全留痕、有据可查,杜绝各类措施使用上的失控漏管风险,确保权力不被滥用。”第一纪检监察审查室负责人说到。
在下一步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将找准派驻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难点,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与《中共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龙陵县监察委员会派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室组地”“轮驻式”监督工作方法》有机结合、融会贯通,破解派驻监督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清单式指导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擦亮监督“探头”,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