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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警示教育和廉政提醒进国企

  • 发布时间:2021-01-28 08:57:37
  •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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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警示教育暨廉政集体谈话提醒,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打好了预防针、敲响了廉洁警钟、增强了免疫力,进一步督促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做廉洁自律的带头人。”隆阳区一国有企业负责人表示。

近日,隆阳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紧抓国有企业这个“关键部门”,组织区国资委及所属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40余人开展国有企业警示教育活动暨廉政集体谈话提醒活动。

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围猎:行贿者说 》《国资“蛀虫”覆灭记——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岗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片。通过播放有关国有企业人员违纪违法案例,纪检监察组警示参会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时刻牢记权力来自哪里,界限划在哪里,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该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全体参会人员开展了廉政集体谈话提醒,并对其做出了要求:国企领导干部要认清形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做到执行党的纪律不含糊,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区国资委决策部署不懈怠,始终做纪律规矩上的明白人,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树立党风廉政建设是自己的“责任田”和“自留地”的意识,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分兵把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从严要求自己,率先垂范,模范遵守廉洁履职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企干部“20字”标准,主动净化“朋友圈”和交际圈,从严教育和监管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和培养良好的家风家教,从细微之处防范被“围猎”。

“要高度重视,转变思想;要树立信念,学以致用;要以案为戒,廉洁干事;要规范权力,民主决策;要严格履职,担当尽责。”廉政集体谈话结束后,国资委主任强调。(孔江燕 宋志明 || 责任编辑 赵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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