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施甸县纪委监委做深做细做实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切实为全县政治生态持续优化提供有力保障。
施甸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特点和优势,把监督寓于被监督单位日常工作中,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思想政治工作,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督促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同时,整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力量,织密织牢监督网,为干部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在此基础上,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紧盯重点对象、重点事项、重要节点,采取电话督查、实地督查、随机抽查等多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围绕作风建设、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及时防范、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落地见效。
除此之外,该县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靶向治疗、精准惩治,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4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36人次,第二种形态74人次,第三种形态21人次,第四种形态11人次。
“政治生态好,党内就会正气充盈;政治生态不好,党内就会邪气横生。”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我们将严格落实监督首要职责,持续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扎实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潘继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