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龙陵县持续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作用,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作为工作重点,与审判、检察、公安等机关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畅通问题线索移送渠道,确保监察和司法“贯通无阻”,“牢牢焊接”。
去年,该县公检法部门共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56条,其中法院移送20条,检察院移送3条,公安机关移送33条。
县纪委监委在案件查办中强化协调配合,对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刑事犯罪等问题一体审查调查,形成执纪执法合力。必要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从审查起诉的角度对案件性质、办案程序、证据标准等进行把关,使案件在证据链上得以相互印证,形成纪法监督闭环,从而有效用好“两把尺子”,真正实现纪法双施双守。
同时,将全员培训作为重要抓手,通过专题培训、以案代训、以老带新等方式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认识和把握,进一步强化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不断提升审查调查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此外,针对复杂、疑难、牵涉面广的案件,提请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研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贯通运用好“四种形态”,明确政策界限,区分不同情况,强化分类处置。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较以往有切实提高。
接下来,该县将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逐案过筛,针对证据收集和运用、办案程序、纪法适用、处分执行等方面对案卷进行评审,查缺补漏、补齐短板,着力推动执纪执法质效不断提升。
“我们将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审,查找执纪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加以完善,使审查调查工作更加规范。”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杨汐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