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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用好第一种形态 筑牢第一道防线

  • 发布时间:2021-03-09 09:19:19
  •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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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村级开展项目验收工作时没有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在对你进行谈话,希望你引以为戒,并严肃整改、认真履职……”近日,施甸县中山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因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被批评教育。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坚持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错酿成大祸,筑牢第一道防线。今年以来,该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6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4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83.1%。

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党员干部思想建设,通过开展学习党纪党规、党史活动,对照老一辈共产党人大公无私的优良品格,引导党员干部树正气、扬清风,增强纪法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释纪释法”作用,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同时,坚持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作为教育挽救干部的重要手段,通过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和家访活动,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置、早纠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因小差错演变成大祸。

除此之外,该县纪委监委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从严从实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对小苗头、小问题及时纠正,真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充分发挥了党委(党组)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教育监督作用。

“用好用活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是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也是关心、保护干部的有效手段。我们将继续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差错变成大问题,筑牢党员干部第一道防线。”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徐子薇 || 责任编辑 赵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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