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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深入整治“微腐败”凝党心聚民心

  • 发布时间:2021-07-14 10:58:21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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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作为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主动提议并参与违规套取低保和五保资金用于产业和项目建设,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给予王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剩余违纪资金予以追缴。”“现将李某非法占有新农合补助资金的案件通报如下……”今年来,龙陵县通报了多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为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的强烈信号。今年来,龙陵县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采取牵头整治、直查直办整治、督促整治等三种方式,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以高质量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我们将在下半年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根据之前下发的《龙陵县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围绕5个牵头整治项目、2个直查直办整治项目、5个督促整治项目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对整治工作中受理的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高效处置、对账销号。对工作中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和敷衍塞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员进行严格责任追究。”龙陵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安宏府介绍。

龙陵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王龙芹谈道:“下一步,我们会充分发挥网站、微信、手机报等各类宣传媒介作用,及时发布整治工作‘安民告示’,向社会公开整治项目、反映渠道和监督方式。依托‘12388’举报热线等现有渠道,广泛收集群众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抓好分析研判和分类办理,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引向深入、落到实处。适时开展见人见事通报曝光,向社会通告整治进展、公布整治成果,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悉,整治工作将持续半年,在整治结束前,龙陵县纪委监委将对工作成效以及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提出深化整治的意见建议,视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同时,采取实地查看、暗访督查等方式,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整治成效的意见,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持续推进整治常态化,为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马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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