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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日常考核全覆盖 为纪检监察干部实绩精准“画像”

  • 发布时间:2021-11-10 17:22:38
  •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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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季度共参与处置问题线索6件,目前已经办结1件,正在初核4件,问责1件。在协助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不超期超时,不违规违纪,不透露、打听案情。”“上季度共回复廉政审查意见28件次、审查人数459人次。组织开展任前廉政考试2批次51人次,任前廉政谈话2批次134人次。”近期,龙陵县纪检监察干部的个人小结在季度考核中被一一审核评鉴。

为进一步激励纪检监察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鞭策作用,龙陵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龙陵县纪委监委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全面客观地考核评价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实绩,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善作善成,一往无前。

“以前的考核主要针对实职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这个实施方案出台后,将县纪委监委实职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以外的公务员纳入考核,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都有了量化标准,让龙陵县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龙陵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介绍。

考核办法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结合公务员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集中评价,重在考察平时,突出工作实绩,日常考核成绩将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我们一改以往‘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差不离’的现象,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奖惩分明,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纪检监察干部,可以以适当方式给予表扬。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本年度内连续三个周期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公务员,原则上不得列入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范围。真正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纪检监察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开展3次测评,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个人小结的方式全程参与,及时公布考核结果,全程接受监督。(马斯婷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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