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以落实“3+1”模式,通过“面、块、点”三个维度和“推磨式”交叉互查方式抓好综合监督单位节日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第一时间把纪律规矩、上级规定要求,落实、融入到元旦、春节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之中,做深做实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让铁的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不断释放出纠治“四风”不止步、不停歇、不放松的强烈信号。
“面”上覆盖
春节前夕,对负责综合监督的6个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发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政提醒》,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履行好主体责任、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做好应急值守等方面作出“温馨提示”,确保廉洁过节、安全过节。
“块”上辐射
结合对《云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汇编》的学习贯彻执行,对所监督单位的各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等18名关键岗位人员分别开展谈心谈话,重申公务接待、国内差旅、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方面的禁止性规定,将纪律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知止、知耻、知敬畏,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守好“责任田”。
“点”上突破
针对综合监督单位涉及拖欠农民工等一线劳动者工资问题,要求在单位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深入实地开展监督检查,持续做好《中共保山市纪委办公室印发<保山市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欠薪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的贯彻落实,对3名与欠薪问题有关的责任领导开展谈话提醒,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源头预防、应急处置,用实际成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怨”问题。
发挥“推磨式”交叉检查促进发展作用
针对元旦、春节节前纪律作风“推磨式”交叉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个单位发现的15个问题,及时反馈被检查单位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要求被检查单位结合职能职责细化措施,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岳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