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保山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内容和主要精神,研究全市抓好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和举措。
会议认为,中央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是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强巡视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具体举措,为推动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会议强调,抓好《意见》学习贯彻,是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具体行动。市委要从落实好对中央、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履行好市委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两个方面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以贯彻《意见》为契机,建立健全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制度机制,完善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一要强化政治担当,抓好学习贯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座谈交流、业务培训等方式解读政策,学深悟透,要把《意见》的具体要求与市县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起来,通盘研究谋划、明确落实措施,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压实责任链条。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成果运用。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做到知责、明责、尽责,抓实抓细整改日常监督。三要强化制度保障,健全工作机制。要及时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根据中央、省级安排部署,结合保山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巡视巡察整改监督、成效评估和成果运用等制度,相关责任部门要建立健全配套机制,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