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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监察“小建议” 发挥效能治理“大作用”

  • 发布时间:2023-12-01 11:40:40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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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常开展派驻监督工作发现,对于公安机关办案单位的涉案财物管理流程不畅,风险点较多,请依据我们下发的《关于规范涉案财务管理的监察建议》进行整改……”年初,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在派驻常态化工作会议上说道。

一纸监察建议书虽是“小切口”,却有助于做好标本兼治这篇监督“大文章”。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根据《关于规范涉案财务管理的监察建议》,由督察支队牵头,与法制支队、警务保障处联合成立督导组,对十八大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办案单位的涉案财物进行了一次大检查大整改,通过这次行动,真正达到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政治效能,促进了制度完善,确保涉案财物安全。

“石某在办案过程中,多次以制作假文书的方式对取保候审保证金、涉案人员随身财物进行贪污、挪用的行为极大地警醒了我们。”法制支队负责人说道。

日前,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围绕责任压实、措施落实的监督重点,践行“监督的再监督”工作理念,督促被建议单位围绕纪检监察建议落实工作抓好自主检查的同时,紧扣各阶段工作重点全程跟进“再监督”,对纪检监察建议具体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短板对点交办,以及时精准的监督举措,对被建议部门落实纪检监察建议的具体工作责任再压实,确保不因监督缺位出现“短板效应”。

截至目前,该局已更新制定《保山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制度1项,清点涉案财物2618件,移交涉案车辆27辆,同时,清单式推进涉案财物管理相关问题整改

“下一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持续总结工作经验,持续跟踪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联系单位的各项督促落实机制运行,以小见严纠四风,切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为‘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助力添彩。”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道。(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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