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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精准监督护航 让老年人共享幸福“食”光

  • 发布时间:2023-12-08 17:03:50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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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中午,走进腾冲市腾越街道文星社区“老年幸福食堂”,白参炖鸡蛋、五花肉炖土豆、肉末茄子……营养美味的早饭香气扑鼻,社区老人正在排队取餐。

“我们这一辈的年轻人,工作压力大,中午回家给老人做饭、洗碗,在时间上比较紧张。听说我们社区有一个老年食堂,今天带老人过来试试,老人喜欢的话,我也不用为加班忙不赢回家给年纪大了的母亲做一口热乎饭而发愁了。”

据悉,保山市聚焦孤寡、独居、留守、高龄等老年人的“吃饭难”问题,采取“社会力量+物业服务+养老机构+餐饮企业”多种模式运营老年“幸福食堂”,印发《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老年幸福食堂运营补贴方案(试行)的通知》,完善优惠补贴,确保这项“小而美”的“云南惠老阳光工程”落到实处,让老年人吃得安全、吃得实惠、吃得满意,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以前孩子工作忙,我腿脚又不方便,吃午饭成了个大问题。现在好了,在这‘老年食堂’里不仅有适合我们吃的软烂饭菜,还能和同龄的老伴在一起聊聊家常,真是安享晚年咯。”满头银发的张奶奶拉着监督检查组的工作人员说道。

保障老年助餐服务质量,仅靠民政部门和服务机构显然不够。该市纪委监委主动融入,以“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为抓手,聚焦“老年人用餐幸福”的“小切口”,紧盯“老年人幸福食堂”的项目立项审批、服务对象确定、用餐补贴落实、菜品采购流程等关键环节,采取全方位、清单式监督,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让“幸福食堂”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请提供给我们一下今天午饭用餐人员名单。”监督检查组在永昌街道双虹社区真珍幸福食堂进行常态化检查。

根据《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老年幸福食堂运营补贴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该市纪委监委将实际用餐人员与民政局提供的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和特困分散供养老年人名单和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所有老年人名单进行比对,让补贴补在“实处”,贴在“亮处”。

在该市纪委监委的监督下,民政部门根据全市老年人分布情况和服务半径需求,因地制宜运营老年食堂15个;各县(市、区)积极协助统筹谋划养老助餐工作,遴选养老助餐点的运营主体,搭建辖区内养老助餐服务体系等,“幸福食堂”名副其实。

“‘小食堂’装着‘大民生’。我们将充分发挥‘室组地’上下联动、协同贯通的优势,把‘幸福食堂’监督纳入村、镇、县、市‘四级’监督体系,紧扣深化基层治理、建设清廉村居主线,靠前监督服务,一以贯之践行好群众至上的出发点、落脚点。”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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