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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 | 市级有关部门话担当(四十七)

  • 发布时间:2024-05-06 09:07:17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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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今年2月,省委办公厅印发《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3月15日,我市召开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部署推进会暨全市正风肃纪警示大会,为进一步深化拓展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即日起,“清廉保山”微信公众号推出“【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市级有关部门话担当”专栏,就让我们来听听全市各级各部门怎样话担当、谈举措。

主动担当作为

锻造为民务实清廉公安交警铁军


市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

范伟

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将紧紧围绕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强化从严管党治警意识,始终保持警钟长鸣、戒尺高悬的政治自觉,围绕以下四个方面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党委领导,严格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会议固定议题,每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持廉政教育常抓不懈。严格落实“一日学一规,一周一研讨,一月一警示”的学习制度,每月排查1次苗头风险,每季度研究1次队伍思想状况,每半年开展1次廉政家访等,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着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紧密联系部门、行业作风实际,把落实好“一岗双责”与服务推动发展互促共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督促民警全程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监督,切实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针对一线执勤执法易出现的监管“盲区”、业务“洼地”,梳理出执勤执法、交管窗口执法不文明、工作态度粗暴等有损交警队伍形象的“顽瘴痼疾”,结合重点工作的变化及时跟进开展“清单式”廉洁提醒,突出重点、有的放矢、靶向整治。

严格落实“放管服”便民利民措施。紧紧围绕公安交管“放管服”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问题,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执行廉政纪律规矩不严格、服务群众不用心不作为等问题加大监督和整治力度,发动群众和管理服务对象参与社会监督,深查严查举报投诉背后的作风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好“亲”“清”政商关系,严格防范民辅警与业务关联企业存在利益输送或不当交往,坚决铲除腐败问题滋生土壤。

忠诚履行公安交管职责使命。着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重点,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不断激励全市交警队伍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防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以更务实的举措、更扎实的作风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为保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交警队伍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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